-- 作者:zblzzjj
-- 發布時間:2007/3/3 22: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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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碼設置 一、功能與作用
1. 增加、修改、刪除會計科目及代碼。
2. 顯示會計科目及其輔助信息。
3. 打印會計科目代碼對照表。
4. 開始正式使用賬務系統前,應該用此功能建立好本單位使用的科目代碼。
二、界面說明
1. 科目代碼 科目代碼與科目一一對應,科目代碼的每一位可以是字母或數字, 采用分段編碼方式。分段的個數及每段的長度在設置核算單位時確定。 例如: 科目代碼“1110102”,其中第一段“111”表示一級科目代碼,第二段“01”表示二級科目代碼,第三段“02”表示三級科目代碼。

注意:輸入科目代碼時必須遵守下列原則,否則系統不予接受。 輸入各級科目代碼的長度必須符合所定義的科目代碼長度。 科目代碼不能重復。 輸入明細科目時,其上級科目必須已輸入過。 科目名稱不能重復。
2. 科目名稱 即賬戶名稱。在此只需輸入本級科目名稱,而不需輸入上級科目名稱。 3. 核算類別 (1)部門核算 即是否對此科目下設部門賬進行分類核算。單擊此欄顯示‘∨’表示該科目為分部門核算科目。此欄顯示‘□’為不分部門核算的科目,記賬后此科目無部門賬。 分部門核算的科目要求該科目的余額和該科目下屬部門的余額之和相等。 科目設成分部門核算后,一旦有了發生額或余額,就不能修改成“不分部門核算”科目,反之,如果分部門核算科目沒有發生額或余額,可以將其修改成“部門核算”的科目。所以,初始設定科目體系時,一定要規劃好哪些科目部門核算。 (2)項目核算 即是否對此科目下設項目賬進行分類核算。單擊此欄顯示‘∨’表示該科目為分項目核算科目。此欄顯示‘□’為不分項目核算的科目,記賬后此科目無項目賬。 分項目核算的科目要求該科目的余額和該科目下屬項目的余額之和相等。 科目設成分項目核算后,一旦有了發生額或余額,就不能修改成“不分項目核算”科目,反之,如果分項目核算科目沒有發生額或余額,可以將其修改成“項目核算”的科目。所以,初始設定科目體系時,一定要規劃好哪些科目項目核算。 (3)往來核算 即是否對此科目下設往來賬進行分類核算。單擊此欄顯示‘∨’表示該科目為分往來核算科目。此欄顯示‘□’為不分往來核算的科目,記賬后此科目無往來賬。 科目設成往來核算后,一旦有了發生額或余額,就不能修改成“不分往來核算”科目,反之,如果分往來核算科目沒有發生額或余額,可以將其修改成“往來核算”的科目。初始設定科目體系時,一定要規劃好哪些科目進行往來核算。 (4)現金流量 即是否對此科目進行現金流量的核算。單擊此欄顯示‘∨’表示該科目為核算現算現金流量科目。此欄顯示‘□’為不分核算核算的科目,記賬后此科目不計入現金流量表。
4. 科目性質 對于標準版賬務系統,此欄應在‘資產類’、‘負債類’、‘權益類’、‘成本類’、‘損益類’五類中選中一類。系統根據科目代碼的首位自動設定科目性質,即:“1”資產類、“2”負債類、“3”權益類、“4”成本類、“5”損益類。用←、→鍵移動光標,按Enter 或Space鍵選中或移動鼠標單擊某一單選鈕。
5.賬戶格式 此欄應在‘三欄式’、‘復幣式’、‘數量金額式’或‘數量外幣式’四個單選鈕中選擇。系統默認值為‘三欄式’。如果選擇的賬戶格式為復幣式或數量金額式或數量外幣式,用戶還需輸入相應的外幣名稱或數量單位。 如果選定為復幣式或數量外幣式,則要求輸入該科目的外幣代碼。如果輸入了幣種代碼,則只能核算該外幣;如果不輸入,則表示該科目既可以核算任何一種外幣,又可以核算本位幣,具體核算哪種外幣在憑證輸入時指定。
三、操作說明
1. 增加會計科目 方式一: 鼠標:移動鼠標,單擊‘N增加’鈕 按鍵:Alt+N 方式二: 使光標停在科目代碼位置時,直接輸入新的科目代碼。如果符合科目代碼設置規則將視為新增科目。 在編輯窗口輸入一個科目代碼及其相關信息時,如果想從一個輸入項目移至下一個輸入項目,按Tab鍵或回車鍵或用鼠標單擊輸入位置即可。 科目升級:當一個科目原來本無下級科目需新增下級科目時,其余額和發生額將自動轉入新增加的第一個明細科目,此種情況稱為科目升級?颇可壓,當年的憑證、賬簿中凡是用到原科目的地方均會自動升級為新的明細科目。如果已有同級科目,需新增另一個下級科目時,則新增科目余額、發生額均為零,此種情況不叫科目升級。 每增加一個科目代碼后,按ALT+S存貯或按ALT+C放棄,然后光標會回到科目代碼位置處,同時列表中的當前行為剛錄入的記錄行,然后可繼續增加下一個科目代碼。
2. 修改會計科目 方式一: 當光標停在科目代碼位置時直接輸入要修改的科目代碼。 注意:輸入的科目代碼必須是已存在的。 方式二: 鼠標:單擊‘科目列表’瀏覽窗口,移動鼠標選中要修改的科目。 此時科目的相關信息在“建立會計科目”編輯窗口中顯示,可以進行修改。 注意: 當該科目余額或發生額不為零時,不能對此科目的某些屬性進行修改。
3. 刪除會計科目 鼠標:移動鼠標,單擊‘D 刪除’鈕。 按鍵:Alt+D 作用:刪除編輯窗口中顯示的會計科目。如該科目有明細科目,則將明細科目一起刪除。 注意: 當該科目余額或發生額不為零時,或項目賬、部門賬、往來賬已有初始業務,‘提示信息’窗口會提示不能刪除該科目。
四、科目代碼的調用 在任何輸入科目代碼的地方(包括今后的憑證輸入、賬簿查詢、打印賬冊等),用戶按F2鍵或鼠標右鍵,就可以調出一張科目代碼和科目名稱的對照表(格式如下圖),您可以用↑,↓,PgDn,PgUp,Alt+S鍵找到需要的科目,然后按 Enter鍵選擇該科目,或用鼠標雙擊該科目。 也可以按科目代碼的前幾位直接定位,例如,科目代碼的第一位為5,當用戶用F2調出科目代碼列表后,可按鍵盤5,程序將直接定位到科目代碼首位是5的第一個科目代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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