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我們需要以部門為對象考核其收支情況時,就可以分部門核算。
分部門核算是責任會計的一種具體表現形式,按照責任會計的原理,每一個部門都可以是一個責任中心,單獨記錄與其相關的經濟業務,并進行計劃和控制。
會計科目反映經濟業務的性質,每一筆業務發生后,總要記入某一個會計科目,但與有些會計科目相關的業務不需要再分解到部門,而與有些會計科目相關的業務必須細分到部門,因此,在設置會計科目時,一定要界定清楚哪些會計科目需要分部門核算。
一些小型企業和事業單位不需要使用分部門核算功能,但中大型企事業單位我們推薦使用分部門核算功能,以提高其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