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舊之別:
1.無形資產的適用范圍發生了變化《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以下簡稱舊準則)包括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商譽等),即商譽歸入無形資產,商譽的處理方法與其他無形資產一致,自創商譽不確認。
《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以下簡稱新準則)不包括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商譽等),商譽不再歸入無形資產。并購產生商譽不再要求攤銷,但每年要進行減值測試,自創商譽等依然不確認。
2.投資者投入無形資產的入賬成本不同
舊準則第10條規定,企業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以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入賬價值。
新準則取消了以上做法,規定投資者投入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在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情況下,應按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入賬,所確認初始成本與實收資本或股本之間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
3.增加了延期支付的核算辦法
舊準則對購入無形資產延期支付沒有特殊規定,無論何時付款,仍是按合同規定的無形資產價值入賬。新準則認為購入無形資產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按所購無形資產購買價款的現值,借“無形資產”科目,按應支付的金額,貸“長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4.允許部分研究開發費用資本化
舊準則研究與開發費用,應于發生時確認為當期費用。新準則對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區分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企業研究階段的支出全部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開發階段的支出符合條件的才能資本化,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計入當期損益。
5.不再限定凈殘值為零舊準則規定無形資產全額攤銷,不存在凈殘值。新準則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殘值應當視為零,但下列情況除外: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購買該無形資產;可以根據活躍市場得到預計殘值信息,并且該市場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很可能存在。另外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應攤銷。
6.舊準則規定無形資產減值可以轉回,轉回金額不得超過已計提數。新準則規定無形資產減值一經計提,不得轉回。
7.新增“累計攤銷”科目,核算企業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計提的累計攤銷,借“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貸“累計攤銷”(舊準則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新增“研發支出”科目,核算企業進行研究與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
實務中應注意的相關問題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的規定,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者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根據以上特征,對于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應該作為投資性房地產處理,而不能作為無形資產處理。作為投資性房地產處理的土地使用權有兩種計量模式:成本模式和公允價值計量模式。
例如,惠民公司將其商業繁華地段土地出租,租賃期開始日為2008年1月1日,租期3年,由于該地段處于商業區,房地產交易活躍,能夠從市場上取得同類或類似土地使用權的相關信息。假設惠民公司對出租的土地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公允價值為350萬元,土地使用權原價為500萬元,已累計攤銷200萬元。假設每年租金32萬元,不考慮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單位為萬元。
2008年1月1日的會計處理:
借:投資性房地產——土地使用權(成本)350
累計攤銷200
貸:無形資產5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50
有關租金的相關處理:
借:銀行存款32
貸:其他業務收入32
借:其他業務成本1.6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1.6.
有關無形資產新舊銜接的問題
1.關于土地使用權對
首次執行日之前已計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資產的土地使用權,符合新準則規定的應當單獨確認為無形資產的,首次執行日應當進行重新分類,將歸屬于土地使用權的部分從原資產賬面價值中分離,作為土地使用權的認定成本,按照新準則的規定處理。
2.關于“商譽”科目原
制度中商譽在“無形資產”科目中核算,新準則增設了“商譽”科目,核算內容和核算方法有所改變。調賬時,對于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原已確認商譽的攤余值全額從“無形資產”科目中沖銷,并相應調整“盈余公積”和“年初未分配利潤”科目金額。
對于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原已確認商譽的攤余價值應從“無形資產”科目轉入“商譽”科目。原合并合同或協議中約定根據未來事項的發生對合并成本進行調整的,如果首次執行日預計未來事項很可能發生并對合并成本的影響金額能夠可靠計量的,應當按照該影響金額調整已確認商譽的賬面價值。首次執行日,還應對商譽進行減值測試,發生減值的,則以計提減值準備后的金額確認。
3.關于存在投資性房地產的
采用成本模式計量,應將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余額“無形資產”科目轉入“投資性房地產”科目;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應當按照首次執行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自“無形資產”、“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轉入“投資性房地產——成本”科目,原賬面價值與首次執行日公允價值的差額相應調整“盈余公積”和“年初未分配利潤”科目金額。
1.無形資產的適用范圍發生了變化《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以下簡稱舊準則)包括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商譽等),即商譽歸入無形資產,商譽的處理方法與其他無形資產一致,自創商譽不確認。
《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以下簡稱新準則)不包括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商譽等),商譽不再歸入無形資產。并購產生商譽不再要求攤銷,但每年要進行減值測試,自創商譽等依然不確認。
2.投資者投入無形資產的入賬成本不同
舊準則第10條規定,企業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以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入賬價值。
新準則取消了以上做法,規定投資者投入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在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情況下,應按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入賬,所確認初始成本與實收資本或股本之間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
3.增加了延期支付的核算辦法
舊準則對購入無形資產延期支付沒有特殊規定,無論何時付款,仍是按合同規定的無形資產價值入賬。新準則認為購入無形資產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按所購無形資產購買價款的現值,借“無形資產”科目,按應支付的金額,貸“長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4.允許部分研究開發費用資本化
舊準則研究與開發費用,應于發生時確認為當期費用。新準則對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區分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企業研究階段的支出全部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開發階段的支出符合條件的才能資本化,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計入當期損益。
5.不再限定凈殘值為零舊準則規定無形資產全額攤銷,不存在凈殘值。新準則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殘值應當視為零,但下列情況除外: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購買該無形資產;可以根據活躍市場得到預計殘值信息,并且該市場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很可能存在。另外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應攤銷。
6.舊準則規定無形資產減值可以轉回,轉回金額不得超過已計提數。新準則規定無形資產減值一經計提,不得轉回。
7.新增“累計攤銷”科目,核算企業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計提的累計攤銷,借“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貸“累計攤銷”(舊準則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新增“研發支出”科目,核算企業進行研究與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
實務中應注意的相關問題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的規定,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者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根據以上特征,對于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應該作為投資性房地產處理,而不能作為無形資產處理。作為投資性房地產處理的土地使用權有兩種計量模式:成本模式和公允價值計量模式。
例如,惠民公司將其商業繁華地段土地出租,租賃期開始日為2008年1月1日,租期3年,由于該地段處于商業區,房地產交易活躍,能夠從市場上取得同類或類似土地使用權的相關信息。假設惠民公司對出租的土地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公允價值為350萬元,土地使用權原價為500萬元,已累計攤銷200萬元。假設每年租金32萬元,不考慮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單位為萬元。
2008年1月1日的會計處理:
借:投資性房地產——土地使用權(成本)350
累計攤銷200
貸:無形資產5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50
有關租金的相關處理:
借:銀行存款32
貸:其他業務收入32
借:其他業務成本1.6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1.6.
有關無形資產新舊銜接的問題
1.關于土地使用權對
首次執行日之前已計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資產的土地使用權,符合新準則規定的應當單獨確認為無形資產的,首次執行日應當進行重新分類,將歸屬于土地使用權的部分從原資產賬面價值中分離,作為土地使用權的認定成本,按照新準則的規定處理。
2.關于“商譽”科目原
制度中商譽在“無形資產”科目中核算,新準則增設了“商譽”科目,核算內容和核算方法有所改變。調賬時,對于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原已確認商譽的攤余值全額從“無形資產”科目中沖銷,并相應調整“盈余公積”和“年初未分配利潤”科目金額。
對于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原已確認商譽的攤余價值應從“無形資產”科目轉入“商譽”科目。原合并合同或協議中約定根據未來事項的發生對合并成本進行調整的,如果首次執行日預計未來事項很可能發生并對合并成本的影響金額能夠可靠計量的,應當按照該影響金額調整已確認商譽的賬面價值。首次執行日,還應對商譽進行減值測試,發生減值的,則以計提減值準備后的金額確認。
3.關于存在投資性房地產的
采用成本模式計量,應將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余額“無形資產”科目轉入“投資性房地產”科目;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應當按照首次執行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自“無形資產”、“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轉入“投資性房地產——成本”科目,原賬面價值與首次執行日公允價值的差額相應調整“盈余公積”和“年初未分配利潤”科目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