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會計準則取消了存貨的后進先出的計價方法。這種方法在很多行業是不適用的,取消有其積極的一面,但是對于部門行業來說,卻給其成本核算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尤其是對于一些有色加工、煉油、煉鐵等行業來說,他們的存貨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存量的,基本上變動不大的庫存。這一部分庫存應當是不受市場價格的影響的。對于這些特殊行業來說,其存貨周轉率可能較慢,期初存貨的由于市場價格的變動會給當月的利潤帶來很大的影響,我認為存貨的后進先出法在有些行業是適用 的,其當月的成本和收入能夠匹配,能正確反映其經營成果。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舉個例子,如果一家公司是銅加工業,期存量庫存3000噸,如果帳面單位成本5萬,當月補充存貨1000噸,價格4萬,當月銷售1000噸,單價4.5萬。其市場部和銷售部都認為其當月的銷售利潤在500萬?墒秦攧粘龅臄祿䥇s是虧損250萬 [4.5-(3000*5+1000*4)/4000]*1000;而且當月是進銷量越大,虧損越大,會影響相關部門的決策。同樣,在價格上漲時,有可能當月的進貨價高于銷售價,財務卻產生大量的利潤。個人認為最適用的方法就是后進先出法。因為其存量存貨假設是不動的或變化不大的,從一事實上的角度來說,它是沉沒成本,這一部分存貨的計價不應該影響當期的經營成果。當然,為了適應準則的資產負債表觀的要求,可以在年底時對存貨計提相應的準備,在管理費用中單獨反映其對利潤的影響。但是取消后進先出法,感覺是不合適的。我們在實際核算中,已無法反映實際的經營水平了。
教科書中也一直有強調,在物價上漲階段,使用這種方法會多計成本少計利潤,造成國家稅收減少,但是沒有反過來想,物價下降階段,會不會增加國家的稅收呢,F在已大宗商品作為存貨的企業很多,大宗商品的價格波動也很大。如果不采用后進先出法,外部人看企業的實際利潤是看不懂的。(請大家發表高見)
教科書中也一直有強調,在物價上漲階段,使用這種方法會多計成本少計利潤,造成國家稅收減少,但是沒有反過來想,物價下降階段,會不會增加國家的稅收呢,F在已大宗商品作為存貨的企業很多,大宗商品的價格波動也很大。如果不采用后進先出法,外部人看企業的實際利潤是看不懂的。(請大家發表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