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電費是先預付后使用,假設本月預付電費10萬元
會計分錄: 借:預付賬款 10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
月末查詢到本月實際電費為93600元(含稅),權責發生制則本月應計入費用的電費為80000元,但正式電費發票在下月初才能收到,進項稅金只能確認在下月。
月末如果:
借:制造費用80000
貸:預提費用 80000
則同時虛增了資產和負債
如果:
借:制造費用 80000
貸:預付賬款 80000
又缺少發票
那么月末和下月應該如何處理更為妥當?
會計分錄: 借:預付賬款 10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
月末查詢到本月實際電費為93600元(含稅),權責發生制則本月應計入費用的電費為80000元,但正式電費發票在下月初才能收到,進項稅金只能確認在下月。
月末如果:
借:制造費用80000
貸:預提費用 80000
則同時虛增了資產和負債
如果:
借:制造費用 80000
貸:預付賬款 80000
又缺少發票
那么月末和下月應該如何處理更為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