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為考慮物價上漲較快,擬準備在近郊農村租一塊地。進行農作物種植,需要發生以下費用:土地租賃費、人員勞務費、種子、化肥、農藥等費用,但上述費用與公司主業又無關,財務上如何處理?
有以下幾種方式,請提意見:
1、委托一家在租賃土地的種植農作物的專業公司?簽署委托協議,委托其進行種植,公司支付費用,將這部分費用記入“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2、公司將土地租賃后,承包給當地的農作物種植專業公司,簽署承包協議,每年由專業公司在農作物成熟后,提供固定數量、品種的農作物。在支付土地租賃費時,記入“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在攤銷時,記入“管理費用”還是“營業外支出”?
3、如租賃后由公司自己經營,發生的相關費用能否記入“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否則,記入何種科目?
4、由公司工會來作此項工作,費用由工會向行政爭�。�
請討論,哪種方式合理、合規又便于操作?
有以下幾種方式,請提意見:
1、委托一家在租賃土地的種植農作物的專業公司?簽署委托協議,委托其進行種植,公司支付費用,將這部分費用記入“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2、公司將土地租賃后,承包給當地的農作物種植專業公司,簽署承包協議,每年由專業公司在農作物成熟后,提供固定數量、品種的農作物。在支付土地租賃費時,記入“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在攤銷時,記入“管理費用”還是“營業外支出”?
3、如租賃后由公司自己經營,發生的相關費用能否記入“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否則,記入何種科目?
4、由公司工會來作此項工作,費用由工會向行政爭�。�
請討論,哪種方式合理、合規又便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