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銷售免稅貨物的增值稅稅務和帳務處理問題
讀者譚少可問:我廠為生產銷售飼料行業,銷售的對象為飼料經銷商及養殖戶,他們大部分都不需要發票。請問不需要發票的部分銷售額在會計上應如何處理?比如:飼料
借: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貸記產品銷售收入(營業收入)等。
由于銷售飼料免征增值稅,屬于直接減免性質,則同時按不含稅收入乘以適用稅率計算免稅額做帳,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
貸記“補貼收入”科目。
另外,企業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表”的“已交稅金”項目下,增設“減免稅款”項目,反映企業按規定減免的增值稅款,可根據“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的記錄填列;在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直接在“銷項”項目的“免稅貨物”反映其“銷售額”即可,不需填報“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