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抵、退”稅公式如下:
1.先將因為退稅率低于征稅率而不得在當期抵扣或退稅的進項稅額從全部進項稅額中剔除;
2.計算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但對出口貨物的銷售額不計算銷項稅額,并以剔除后的當期進項稅額去抵扣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如果抵扣完的,則不予退稅并可能還要繳稅;如果未抵扣完的,則不予退稅,其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3.只有在出現進項稅額未抵扣完的情形下,才準予退稅;
4.在實際計算退稅額時,應先計算出一個退稅的限額(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然后將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與此限額相比較,最后,以相對較小的數額為退稅額。
我們再來看公式的具體計算順序:
1.先將因為退稅率低于征稅率而不得在當期抵扣或退稅的進項稅額從全部進項稅額中剔除;
2.計算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但對出口貨物的銷售額不計算銷項稅額,并以剔除后的當期進項稅額去抵扣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如果抵扣完的,則不予退稅并可能還要繳稅;如果未抵扣完的,則不予退稅,其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3.只有在出現進項稅額未抵扣完的情形下,才準予退稅;
4.在實際計算退稅額時,應先計算出一個退稅的限額(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然后將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與此限額相比較,最后,以相對較小的數額為退稅額。
我們再來看公式的具體計算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