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將自產產品用于發福利或用于宣傳推廣,在企業所得稅上如何處理?
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文件規定,企業將資產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等,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屬于企業自制的資產,應按企業同類資產同期對外銷售價格確定銷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