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利潤分配的內容和程序:
一、利潤分配的內容
(一)盈余公積
盈余公積是企業在稅后利潤中計提的用于增強企業物質后備、防備不測事件的資金。盈余公積包括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
盈余公積兩種。
(二)法定公益金
法定公益金是 2006年4月份已停止提取
(三)向股東分配利潤
企業向股東分配利潤(公司制企業為向股東分配股利),又稱分配紅利,是利潤分配的主要階段。企業在彌補虧損、提
取盈余公積和公益金后才能向股東分配利潤。
二、利潤分配的程序
(一)彌補虧損
(二)按照稅法規定,企業虧損在一定年限內可用稅前利潤抵補,超過規定的年限,就只能用稅后利潤抵補。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三)提取法定公益金 [已取消提取]
(四)支付優先股股利
(五)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六)支付普通股股利
分錄:
計提時
借:本年利潤或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法定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支付優先股股利
貸:利潤分配-任意盈余公積金
貸:利潤分配-支付普通股股利
發放時
借:上利潤分配-支付優先股股利
借:利潤分配-支付普通股股利
貸: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現金或其他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