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一]
深圳興富電子有限公司,當其向稅務機關申請納稅人資格時,既可以申請一般納稅人,也可以申請成為小規模納稅人,這時從維護企業自身利益出發,選擇哪種對企業有利呢?
我們知道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6%,不抵扣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稅率為17%,可抵扣進項稅額,現計算如下:
第一種情況:進價100元,售價300元
小規模納稅人應交稅款為:300元×6%=18元
一般納稅人應交納稅款為:(300-100)×17%=34元
由此可見,一般納稅人比小規模納稅人交稅要多,稅負要重。
第二種情況:進價100元,售價150元
小規模納稅人應交稅款為:150元×6%=9元
一般納稅人應交納稅款為:(150-100)×17%=8.50元
由此可見,一般納稅人比小規模納稅人交稅要少,稅負要輕。
結論:運用“內插法”或者通過解(1+X)×6%=X×17%方程可以求兩者的臨界點,那就是:產品增值率為54.55%。
當企業產品增值率超過54.55%時,采用小規模納稅資格對企業有利;
當企業產品增值率小于54.55%時,采用一般納稅人資格對企業有利。
當然,我國稅法規定生產型企業年應稅銷售額超過100萬元,批零企業年應稅銷售額超過180萬元時,為一般納稅人,因此,如果深圳興富電子有限公司屬于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新興生產型電子企業,且增值率在100%以上,年應稅銷售款在200萬元左右,那么就可以申請注冊兩家公司,兩家同時生產,同時銷售,年避稅款就可以達到[(200萬元-100萬元)×17%-200萬元×6%]=5萬元以上,非常合算。
這種避稅方法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第一,企業有選擇兩種納稅人中一種的資格;
第二,企業產品增值率在確定納稅人資格前能夠準確預測。
深圳興富電子有限公司,當其向稅務機關申請納稅人資格時,既可以申請一般納稅人,也可以申請成為小規模納稅人,這時從維護企業自身利益出發,選擇哪種對企業有利呢?
我們知道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6%,不抵扣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稅率為17%,可抵扣進項稅額,現計算如下:
第一種情況:進價100元,售價300元
小規模納稅人應交稅款為:300元×6%=18元
一般納稅人應交納稅款為:(300-100)×17%=34元
由此可見,一般納稅人比小規模納稅人交稅要多,稅負要重。
第二種情況:進價100元,售價150元
小規模納稅人應交稅款為:150元×6%=9元
一般納稅人應交納稅款為:(150-100)×17%=8.50元
由此可見,一般納稅人比小規模納稅人交稅要少,稅負要輕。
結論:運用“內插法”或者通過解(1+X)×6%=X×17%方程可以求兩者的臨界點,那就是:產品增值率為54.55%。
當企業產品增值率超過54.55%時,采用小規模納稅資格對企業有利;
當企業產品增值率小于54.55%時,采用一般納稅人資格對企業有利。
當然,我國稅法規定生產型企業年應稅銷售額超過100萬元,批零企業年應稅銷售額超過180萬元時,為一般納稅人,因此,如果深圳興富電子有限公司屬于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新興生產型電子企業,且增值率在100%以上,年應稅銷售款在200萬元左右,那么就可以申請注冊兩家公司,兩家同時生產,同時銷售,年避稅款就可以達到[(200萬元-100萬元)×17%-200萬元×6%]=5萬元以上,非常合算。
這種避稅方法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第一,企業有選擇兩種納稅人中一種的資格;
第二,企業產品增值率在確定納稅人資格前能夠準確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