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現在剛到一個公司做會計,屬于建筑安裝行業,所得稅核定,有收入發票都是稅局代開、代扣稅的(我問老板了說所做的工程收入都是同一個工程的沒有預計的總收入都是按市值),公司每月發生的都是些費用票和工資費用,沒有成本發票。之前的帳是代理記賬公司的會計做的,現在我接手了,給我交接去年的帳上有10多萬的勞務成本沒結轉,現在7月份我接帳,要我在今年底給接轉完,我看了之前會計做的帳,除了每月的費用發票外,就是工資費每月36000元是這樣做分錄的:借:勞務成本-工資 30000 管理費用-工資 6000 貸:應付工資36000 然后發工資 借:應付工資 36000 貸:現金 36000 每月的勞務成本這樣積累起來10多萬都沒結轉,有收入是直接結轉損益費用沒有管勞務成本。今年的1-6月份之前的會計是直接把工資費用給加大了,沒有再出現勞務成本,月末就是直接結轉損益了,我想問原來會計這樣做對嗎?我現在做7月份的帳該怎么接著做?10多萬的勞務成本怎么結轉,有什么方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