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向客戶轉讓商品前能夠控制該商品的情形包括:
(一)企業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資產控制權后,再轉讓給客戶。
(二)企業能夠主導第三方代表本企業向客戶提供服務。
(三)企業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權后,通過提供重大的服務將該商品與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組合產出轉讓給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