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了解內部控制
第十二條 設計和執行內部控制,以有序、有效地開展業務活動(包括環境方面的活動)是管理層的責任。
不同被審計單位的管理層可能對環境事項采取下列不同的控制方式:
。ㄒ唬┨幱诃h境風險較低行業的被審計單位或小型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可能把監控環境事項作為日常內部控制的一部分;
。ǘ┨幱诃h境風險較高行業的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可能針對環境事項設計和執行一套單獨的內部控制子系統,以符合現有的環境管理系統標準;
(三)對某些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可能在一個整合的控制系統內設計和執行其所有的控制,包括與會計、環境和其他事項(如質量、健康和安全)相關的政策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