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合同的遵守情況出具的審計報告
第二十二條 注冊會計師可能應委托人的要求對合同的遵守情況出具審計報告。
第二十三條 只有當合同遵守情況的總體方面與會計和財務事項相關,且在注冊會計師專業勝任能力范圍內時,注冊會計師才能承接該項業務。
如果該業務的某些方面超越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利用專家的工作。